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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本站:长春律师在线    时间:6月 01, 2013    浏览:1565 Views

离婚率的上升,越来越多的人会打电话到长春律师事务所来问,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我国《婚姻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从我国《婚姻法》的第十七条可以看到,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条款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另外我国《婚姻法》在第十八条中也规定了如下情况: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上条款中规定的,属于以上情形的属于夫妻一方财产。非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