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请求书模板下载
本站:长春律师在线 时间:12月 20, 2012 浏览:3313 Views
发明专利请求书模板下载,(在文章的结尾处有下载链接,可以下载word版本的发明专利请求书)
发 明 专 利 请 求 书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
此框内容由专利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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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发名 明称 |
① | ||||||||||||||||||||||||||||
申请号 (发明) | |||||||||||||||||||||||||||||
②分案 | |||||||||||||||||||||||||||||
提交日 | |||||||||||||||||||||||||||||
⑦
发 明 人 |
③ | ||||||||||||||||||||||||||||
申请日 | |||||||||||||||||||||||||||||
④费减审批 | |||||||||||||||||||||||||||||
⑤ 挂号号码 | |||||||||||||||||||||||||||||
⑧
申 请 人 |
第一申请人 |
姓名或名称 | |||||||||||||||||||||||||||
单位代码或个人身份证号 | |||||||||||||||||||||||||||||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区 | 电 话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 市(县)名 称 | ||||||||||||||||||||||||||
城区(乡)、街道、门牌号 | |||||||||||||||||||||||||||||
第 二 申 请 人 |
姓名或名称 | ||||||||||||||||||||||||||||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区 | 电 话 | ||||||||||||||||||||||||||||
邮政编码 | 地 址 | ||||||||||||||||||||||||||||
第 三 申 请 人 |
姓名或名称 | ||||||||||||||||||||||||||||
国籍或居所地国家或地区 | 电 话 | ||||||||||||||||||||||||||||
邮政编码 | 地 址 | ||||||||||||||||||||||||||||
⑨联系人人 | 姓 名 | 电 话 | |||||||||||||||||||||||||||
邮政编码 | 地 址 | ||||||||||||||||||||||||||||
⑩ 确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声明 特声明第 申请人为申请人的代表人 | |||||||||||||||||||||||||||||
11
代 理 |
代 理 机 构 |
名 称 | 代 码 | ||||||||||||||||||||||||||
邮政编码 | 电 话 | ||||||||||||||||||||||||||||
地 址 | |||||||||||||||||||||||||||||
代理人 1 |
姓 名 |
代理人 2 |
姓 名 | ||||||||||||||||||||||||||
工作证号 | 工作证号 | ||||||||||||||||||||||||||||
电 话 | 电 话 | ||||||||||||||||||||||||||||
12分案申请 | 原案申请号 | 原案申请日 年 月 日 | |||||||||||||||||||||||||||
11101 (第1页) 2002.4 | |||||||||||||||||||||||||||||
13 发名 明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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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生物材料样品保藏 | 保藏单位 | 地 址 | |||||||||||||||||||||||||||
保藏日期 年 月 日 | 保藏编号 | 分类命名 | |||||||||||||||||||||||||||
15
要 求 优 先 权 声 明 |
在先申请 国别或地区 |
在先申请日 |
在先申请号 |
16 |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 | ||||||||||||||||||||||||
不丧失新颖 性
|
宽限期声明 | ||||||||||||||||||||||||||||
17
保 密 请 求 |
本专利申请可能涉及国家重大利益,请求保密处理 | ||||||||||||||||||||||||||||
是否已提交保密证明材料 | |||||||||||||||||||||||||||||
18 申请文件清单 | 19 附加文件清单 | ||||||||||||||||||||||||||||
1.请求书 | 份 每份 | 页 | 费用减缓请求书 | ||||||||||||||||||||||||||
2.说明书摘要 | 份 每份 | 页 | 费用减缓请求证明 | ||||||||||||||||||||||||||
3.摘要附图 | 份 每份 | 页 | 提前公开声明 | ||||||||||||||||||||||||||
4.权利要求书 | 份 每份 | 页 | 实质审查请求书 | ||||||||||||||||||||||||||
5.说明书 | 份 每份 | 页 | 实审参考资料 | ||||||||||||||||||||||||||
6.说明书附图 | 份 每份 | 页 | 转让证明 | ||||||||||||||||||||||||||
专利代理委托书 | |||||||||||||||||||||||||||||
权利要求的项数 项 | 经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份数 | ||||||||||||||||||||||||||||
原案申请文件副本 | |||||||||||||||||||||||||||||
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 光盘 软盘 | |||||||||||||||||||||||||||||
其他证明文件(注明文件名称) | |||||||||||||||||||||||||||||
20 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21专利局对文件清单的审核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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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 (第2页) 2002.4
发 明 专 利 请 求 书 英 文 信 息
发 明 名 称 |
中文:
英文:
申
请
人
名
称
及
地
址
发
明
人
姓
名
word版本发明专利请求书模板下载
11101 (第3页) 2002.4
附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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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 |||||
① |
专 专
利
或
申
请 利申请号或专利号 发明创造名称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②
11101 2002.4
填 表 注 意 事 项
一、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应同时提交附图及摘要附图。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
二、本表应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同时在请求书英文信息表中注明原文。
三、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四、本表中所有地址栏,国内地址应写明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特别行政区)、市(县)、区(乡)、街道、门牌号码及邮政编码。外国人地址应写明国别、州(市、县)。
五、申请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必须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六、填表说明
1.本表第1、2、3、4、5、21 栏由专利局填写。
2.本表第6、13 栏发明名称应简单明确,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
3.本表第7栏发明人应当是自然人。发明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先自左向右、再自上而下依次填写。
4.本表第8栏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中单位名称一致。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写笔名或其他非正式的姓名。申请人为多个,又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除在请求书中另有声明以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第一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代码;第一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5.本表第9栏,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定的联系人是专利局送交各种通知书的收件人;请求书中未指明联系人的,第一申请人为收件人;申请人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时,请求书中另有声明指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的,收件人为该代表人。
6.申请人指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时,应在第10栏指明被确定的代表人。
代表人的权利: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外,代表人有权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事务。
7.本表第11栏,应填写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同时注明《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证书号码。
8.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时,还应填写本表第12栏。
9.申请涉及生物材料的发明专利,还应当填写本表第14栏,并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10.申请人要求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5栏。
11.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6栏,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
12.申请人要求保密处理的,应填写本表第17栏。
13.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及权利要求项数正确填写本表第18、19栏。请求书按A4纸型计算页数。专利局将按实收的文件数量逐项核实。
14.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本表第20栏应盖代理机构公章。申请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本表第20栏应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人为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二份请求书中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盖章不得为复印件。
15.发明人、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声明的内容本表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附页续写。
缴 费 须 知
1、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后,最迟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2、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数量超过十项的,从第十一项权利要求起,每项权利要求增收附加费150元;一件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页数(包括附图页数)超过三十页的,从第三十一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50元,超过三百页的,从三百零一页起,每页增收附加费100元。
3、各种专利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
4、通过邮局汇付的,请寄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费用管理处;并应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
5、通过银行汇付的,请寄交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海淀支行北太平庄分理处,帐号0200010009014400518;并应在银行汇款单中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
6、对于只能采用电子联行汇付的,应向银行付电报费,正确填写并要求银行至少将申请号及费用名称两项列入汇款单事由栏中同时发至专利局。
7、应正确填写申请号9位阿拉伯数字,小数点不需填写。
8、每一申请案的费用应单独汇款,不得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的费用在一个单据中汇出。
9、费用名称可以使用下列简称:
申请费——申
发明申请公布印刷费——文
优先权要求费——优
申请附加费——附加
实质审查费——实审
申请维持费——维
专利登记费——登
印花税——印
年费——年
滞纳金——滞
复审费——复审
中止程序请求费——中止
实用新型检索费——实检
延长期限请求费——延
恢复权利请求费——恢
无效宣告请求费——无效
著录事项变更费——变更
强制许可请求费——强许
强制许可使用费的裁决请求费——强裁
10、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缴费手续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汇款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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