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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律师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

本站:长春律师在线    时间:1月 13, 2016    浏览:1508 Views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等领导同志出席全省律师工作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吉林省律师工作,11月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司法厅在长春联合召开全省律师工作会议。吉林省委常委、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胡家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等出席会议并分别讲话。会议由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主持。 会上,吉林省委常委、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作重要讲话。

吉林省委常委、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作重要讲话

金振吉指出,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全面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服务经济发展、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金振吉强调,努力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打造法治文明进步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特别是要构建彼此尊重、平等对待的新型关系,构建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新型关系,构建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为构建新型关系提供制度保障。

金振吉强调,认真落实相关制度和措施,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营造良好氛围。政法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性,深入查找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切实把法律已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落实到位,积极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条件,并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

金振吉要求,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不断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要明确律师执业基本要求,全面提升律师队伍整体素质能力,不断强化律师队伍监督管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

会上,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胡家福围绕“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律师作用的发挥;完善制度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职能优势,依法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全省公安机关提出了明确要求。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围绕“坚持和而不同,尊重律师职业;坚持和而求同,支持律师依法执业;坚持君子之交,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关系”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围绕“强化法治思维,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落实法律规定,着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工作机制,着力促进律师事业发展”进行了深刻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上,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在讲话中代表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3700余名律师,对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和各部门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王进义厅长指出,这次会议是吉林律师业发展史上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会议主题鲜明、任务明确、要求到位,具有里程碑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金振吉书记重要讲话,按照胡家福副省长、王常松院长和杨克勤检察长的讲话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律师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律师工作的要求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做好律师工作的具体措施上来,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在新的起点上,努力开创律师工作新局面,推进全省律师事业不断发展进步。

王进义厅长对下一步做好全省律师工作着重提出六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律师在全面推进法治吉林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推动全省律师工作改革发展;三是健全律师权利保障机制,促进司法活动顺利进行;四是努力提升素质和服务能力,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五是加强职业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六是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对律师工作的组织领导。

会上,隆重表彰了近年来全省律师系统先进个人。为修保等4名律师荣记个人一等功,为屈春雷等14名律师荣记个人二等功,授予王晓初等60名律师为“全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和靖宇县司法局局长分别作了经验交流;长春市、吉林市的律师协会会长和律师代表分别作了经验交流;省律师协会会长作了发言。

省政府副秘书长苏衡,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麻东升,省委610办公室主任刘力群,省安全厅厅长曲庆江,以及省人大内司委、法工委,省政协社法委,省政府法制办,省信访局的领导,各市(州)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的领导,省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了会议;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律师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