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律所公告 >> 长春市司法局2016年全市律师工作要点

长春市司法局2016年全市律师工作要点

本站:长春律师在线    时间:4月 25, 2016    浏览:2875 Views

2016年全市律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和全省、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强化律师执业规范管理,推动律师制度改革,在新的起点上努力为协调推进我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吉林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 制定《长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助推服务业发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通知》,积极搭建律师服务平台,组建专业律师服务团队,通过举办“律师与企业手牵手”专业法律论坛、助推中小企业发展法律讲座、开展青年创业园区专项法律服务等方式,积极参与开展“助百项、帮千企、扶万户”专项活动,为我市重大基础设施PPP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业创新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着力配合推进县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服务站建设,突出发挥律师在三级实体平台中的法律服务作用。
3.制定《长春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全市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争在年底前,全市社区实现“一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配置全覆盖,全市村(屯)实现“一村一律师(法律顾问)”配置率达到70%。
4.深化和规范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日活动。建立完善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公益法律服务日活动,突出抓好“百姓法律大讲堂”工作。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每月至少打造1场精品“百姓法律大讲堂”,全年不少于10场。2016年全市举办精品“百姓法律大讲堂”不少于100场。
5.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完成第三方、第三地长春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县区设立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年底前,市、县两级实现普遍建立本级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
6.整合律师法治宣传资源。整合律师在各类新闻媒体普法栏目,推出一批“律师以案释法”等普法栏目,形成律师行业普法宣传品牌。整合律师机构微信公众平台,通过长春律师网集中向企业和百姓推荐,进一步发挥“互联网+法律服务”的线上法律咨询服务功能。
7. 全面落实“三个一”专项任务。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律师事务所要督促律师(专职)履行好社会责任,年度内,每名律师要承办一件法律援助案件、要举办一次公益法律知识讲座、要撰写一篇高质量的“以案释法”案例等“三个一”工作任务。市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将把每名律师“三个一”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律师年度考核内容,并建立长效考核机制。
8.强化公益法律服务保障。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争取地方财政支持,推动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公益法律服务日、律师进乡村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政府购买和补偿机制。

二、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9.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律师行业党员组织关系大排查活动,健全规范律师基层党组织,配齐配强律师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律师党务工作者,强化律师党员管理,切实发挥律师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引领作用。年底前,在我市打造10家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示范点。
10.加强律师政治思想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意见》要求,将思想政治教育列入律师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集中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一次律师严守“四个底线”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教育活动及“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大讨论活动,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11.加强律师业务能力建设。采取网络培训、专家讲课、外派律师参加高端培训回来授课、举办小型论坛等形式,重点加强对律师在诉讼、仲裁、调解、普法、涉法信访等专项法律服务、新型经济领域法律服务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制定相关业务实务操作指引,不断提高办理刑事辩护、金融证券保险、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保护、PPP项目和新三板业务等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律师参与诉讼工作调研,成立专项调研组,针对我市律师辩护代理率低的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破解我市律师辩护代理率较低的难题。
12.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意见》,大力加强以“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为主要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加大律师投诉查处工作力度,探索成立长春市律师协会纪律法庭,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律师道德建设常态化、规范化。
13.强化律师行业典型培树工作。注重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先进典型培树,拟在全市律师工作会上表彰一批优秀律师。积极参与推荐上级党委、政府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关于法律服务业的各类评先选优工作,通过培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在全行业的模范带动作用。

三、注重强化律师执业规范和管理
14.强化律师行业协会建设。筹备召开长春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全面健全完善律师协会组织机构和行业规范,有效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制定出台《长春市律师协会会员服务保障暂行办法》,实现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常态化。
15.强化律师执业规范管理。出台《长春市律师事务年度综合实力考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执业规范和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准入、评价、奖惩等工作,切实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全面加强对律师执业的监管。
16.强化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县(市)区司法局律师管理机构的工作指导。举办全市律师管理干部培训班,强化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职能,提高律师管理工作能力。
17.强化律师事务所建设。严格依据《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探索鼓励打造规模所和中小精品特色所的分类指导机制,鼓励律师所间强强联合、强弱整合,优势互补,增强实力,年内组织举办2016年律师事务所管理发展论坛,开展示范律师所观摩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律师事务所建设水平。
四、积极推动律师管理制度改革
18. 继续推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重点抓好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全面建立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机关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与市工商局等部门出台《关于保障律师调查权利的若干意见》。
19.落实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研究制定长春市律师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拓展律师以案释法途径。着眼城乡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编印《百姓常见法律问题指南》、《农村常见法律问题答疑》等系列便民手册,编辑2016年度《长春市律师“以案释法”案例汇编》,为普法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20.积极扩大长春律师业发展规模。立足长春律师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鼓励国内优秀规模所来长春设立分所、鼓励优秀律师新设合伙律师所、鼓励我市规模较大律师所到周边五县(市)区设立分所,鼓励青年律师在长执业。通过组织城区综合实力强律师所与外县(区)律师所开展“结对共建·共促发展”等活动,逐步解决城乡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问题。力争年末律师机构达到200家,执业律师达到2000人。